我们的业务范围:
一、民商事法律业务:
1、侵犯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案件、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用益物权及相邻权、民事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
2、姓名权、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案件,以及宣告失踪或死亡、公民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案件;
3、买卖合同引起的货款纠纷、质量纠纷案件,民事合同的签订、履行、仲裁、及违约责任归结等案件;
4、继承法案件:遗嘱、遗赠以及扶养协议的制作、见证、执行,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代理;
5、代办婚前财产公证,接受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监护权纠纷等案件代理;
6、劳动合同纠纷谈判,以及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仲裁等案件的代理;
7、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8、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公示催告、督促程序等案件的代理;
9、执行案件中的财产调查、强制执行申请及代理等等。
二、劳动争议专项法律业务:
1、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建立规范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对员工及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供人事、劳动法律咨询。
2、劳资合同制订、审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3、收购兼并、改制重组中劳资方案及策略的确定。
4、代理因工资、岗位、工伤事故、社保引发的劳动纠纷。
5、代理因开除、除名、辞退及自动离职引发的劳动纠纷。
6、代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执行。
三、公司事务专项法律业务:
可为当事人提供下列方面的公司法律服务:
1、公司组建方面: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的设置;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的设置;中国企业在境外设立公司。
2、公司运营和内部管理方面: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股权纠纷);职工持股;中国企业在境外购买公司资产;企业、公司产权转让及资产拍卖出售;公司治理;公司股权托管;债权转股权;企业公司集团化与集团内部产权结构与管理结构;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等等。
3、公司的合并、分立及清算方面: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收购与兼并;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破产及清算。
4、股份制改造方面:企业、公司产权结构调整与重组;企业股份制改造等等。
四、房地产法律业务:
1、为房地产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系统完整的法律服务,为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建方及施工方提供包括:项目谈判、起草合同、工程审批、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工程款支付或追讨等全套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
2、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企业登记、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参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谈判、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协助开发企业开展施工用地的拆迁安置工作等。
3、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回购等合同的草拟、审定、见证、登记手续的办理,以及相应纠纷的谈判、和解、诉讼等。
4、房地产开发、销售及楼宇按揭,房地产项目合作、转让及股份转让。
5、大中型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的法律事务,如:招标单位主体资格、工程项目合法性、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文件等事项的审查、准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筛选;标书的编制、审查;监督开标过程的合法有效性、协助签订承包合同。
6、各类重大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如公路桥梁工程,建筑施工工程、铁路隧道工程等建设工程的运作、工程款结算、工程款清收、工程质量监督及违约的处理等等。
五、法律顾问业务:
(一)普通型单位法律顾问服务
1、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
(2)就甲方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3)审阅、修改甲方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4)就甲方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事项提供意见或建议;
(5)甲方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为甲方处理纠纷的方式提供意见或建议;
(6)提供并解释与甲方日常业务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7)提供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8)提供与甲方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9)免费代写两份诉讼文书(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等)。
2、服务方式:
(1)不限次数地提供网上或电话咨询
(2)上门咨询
3、收费标准:一年2-10万元人民币。
(二)紧密型单位法律顾问服务
1、服务内容:除提供上述服务外,还包含下列项目:
(1)参与甲方与他方的重大商务谈判;
(2)对将由甲方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3)制订、完善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
(4)为落实规章制度对甲方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5)应甲方要求,处理法律事务。
2、服务方式:
(1)不限次数地提供网上或电话咨询;
(2)每月至少一次,到甲方处理法律事务。
3、收费标准:面议
六、刑事法律业务:
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咨询、出庭辩护、取保候审、提起上诉、申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