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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后抚养费的给付

作者:无忧法律 ; 发布时间:2009/11/19 12:19:59 ; 来源:北京法律无忧服务网  点击:4189

  

解除收养关系后抚养费的给付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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