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劳动合同是否需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律师提醒:
实践中存在这种情况,有些用人单位因变更了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而拒绝履行劳动合同,还有的用人单位也借口投资主体发生了变化而拒绝履行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错误的。《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4〕354号)第9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因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