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协规定:
1、专职律师在每一个考核年度必须完成40课时(每次培训为4课时)的培训。其中要求必须至少完成16课时现场培训,即4次现场培训。其余24课时,可由律师自行选择参加现场培训或网上培训。
2、兼职律师在每一个考核年度必须完成20课时(5次培训)的培训。其中要求必须至少完成8课时现场培训,即2次现场培训。其余12课时,可由律师自行选择参加现场培训或网上培训。
3、公司律师培训参照兼职律师培训课时规定执行。
4、每年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培训课时将重新计算。
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完成培训课时的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将在年度考核时不予通过。
未通过培训年度考核的律师名单及事务所名称将在“首都律师”网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