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441.1元×20年=268822元
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795元×20年=95900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086.7元;
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26元。
5、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756元
权威依据:
一、《河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9年2月23日)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全省年末常住人口达到6988.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90.8万人,出生率为13.04‰;死亡人口45.2万人,死亡率为6.49‰;净增人口45.6万人,自然增长率为6.55‰,与上年持平。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441.1元,比上年增长15.0%。其中,工资性收入8891.5元,增长6.8%;财产性收入224.9元,增长37.3%;转移性收入3946.4元,增长23.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795元,增长11.7%。其中,工资性收入1980元,增长12.8%;财产性收入119元,增长2.4%。居民消费保持了较快增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086.7元,增长10.3%;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26元,增长12.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4.7%,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8.2%。居民居住条件逐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建筑面积29.5平方米,农民人均居住面积30.7平方米。
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冀人社办[2009]35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公布二○○八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省本级统筹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结果,现将二○○八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予以公布,供二○○九年计算离退休人员待遇时使用。
一、关于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
二○○八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756元,月平均为2063元。
二○○八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年平均养老金14124元,月平均养老金1177元。
二○○八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1141元。
二、关于公布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
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新老计发办法过渡期将于2009年底结束。从2010年开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再单独公布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需数据按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统计局公报发布的数据执行。
附件: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数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