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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5年至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作者:北京法律咨询网 ; 发布时间:2010/12/10 17:55:01 ; 来源:北京法律咨询网  点击:3604
关于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10〕2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现就北京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

    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限按照2009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元)×300%×12%×2=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元)。原则上不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缴存额上限。

 

三、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审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并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八日

 

关于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9〕2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现就北京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
    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限按照2008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3726×300%×12%×2=2682元(四舍五入)。原则上不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缴存额上限。


    三、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并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日

关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8〕1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现就北京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
    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限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北京市职均月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确定。原则上不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缴存上限。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2392元。


    三、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四日

 

 

关于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7〕1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现就北京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8%,有条件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
  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限按照2006年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数据,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3008×3×12%×2=2166元(四舍五入)。原则上不得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
  三、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北京2005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5]2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05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05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不变,缴存比例仍为8%,有条件的单位(北京市为“有条件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为10%。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


    1、根据市政府2002年确定的原则,2005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限按照2004年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数据,2005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2362×3×10%×2=1417(四舍五入);


    2、单位职工申请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经批准可按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3、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可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限制;


    4、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北京铁路分中心所管理的单位和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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