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0日,北京市民刘巍向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公司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IC卡成本明细及巨额押金利息去向。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5月,北京市已发放约4000万张公交一卡通。刘巍和她的代理人算了一笔账:按照每张卡缴纳20元押金计算,押金费用超过8亿元;再按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3.50%计算,仅沉淀押金的年利息就高达2800万。
同时,刘巍向西城区地税局寄出一封实名举报信,要求地税部门责令北京一卡通公司向消费者开具押金发票,并依法予以处罚。
退卡不退押金索发票被拒
2007年,刘巍在北京市公交集团办理了市政公交一卡通,并一直使用至今。
2012年2月,刘巍不小心将卡折断了一个角,导致该卡不能继续使用。因卡内尚有之前充值的交通费余额,遂到公交公司去办理退卡事宜。
2月16日,刘巍在石景山区衙门口公交总站办理退卡事宜时,得到的答复是:交通费余额可以退还,但需要办理后过7天才能再来取款;至于办理该卡时所缴纳的20元发卡押金,因该卡已损坏,故无法退还该费用。
刘巍希望拿到20元押金发票,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损坏的卡是不给退费的,也不给票据,并称这是“公司的规定”。
向一卡通公司申请公开三问题
“同样是收取押金,为什么北京收20元,广州收30元,济南收10元?从最初的100万张到现在的4000万张,为什么20元押金标准未变?几亿押金存在银行,一年利息有多少?用到哪儿?应该给交押金的公众一个交代。”带着这些疑问,刘巍向一卡通公司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刘巍申请公开三个问题:1、自2007年至2011年,每年所有一卡通的押金总额产生的利息数额、用途及所属;2、自2007年至2011年,每年所有一卡通的卡内余额的平均流量、利息数额及用途;3、IC卡20元成本明细。
刘巍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一卡通公司应在15日之内给予申请人答复,希望对方不要让消费者失望。
举报“一卡通”收押金拒开发票
刘巍还向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实名举报一卡通公司不退还押金又不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刘巍认为,《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收款单位索要发票。而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对应开具的发票不予开具,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对于市民申请信息公开,昨日北京一卡通公司并未回应。
■ 背景
六年六提案要求公开
本报讯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华磊邦得集团董事长石向阳(微博)关于公开“一卡通”押金使用情况曾六提提案,但结果正如他在第六份提案的开头所写:公开“一卡通”押金的使用情况,本人已经第六次提出,鉴于目前状况,这一问题仍未得到合理的解决。
公交地铁无力向一卡通公司付费
去年3月,北京市国资委回复该提案时表示,当前北京市使用“一卡通”的乘车人次分别已占公交、地铁总客流人次的88%和72%,公交集团、地铁运营公司是一卡通公司最大客户,公交地铁刷卡金额占刷卡总金额的99%。一卡通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客户每笔刷卡行为应支付的手续费。但公交集团、地铁运营公司的年度财政补贴中并未含有“一卡通”的结算费用。公交集团、地铁运营公司作为公益性企业无力向一卡通公司支付结算费。
北京市国资委称,市财政于2008年向一卡通公司补贴了1.5亿元(其中0.5亿元通过公交集团、地铁运营公司向一卡通公司支付),于2009年向一卡通公司补贴了1.3亿元,于2010年向一卡通公司补贴了1.3亿元,供一卡通公司维持运营,但仍无法弥补一卡通公司的亏损。
建议设立监督小组每年听取汇报
市国资委认为,公交集团、地铁运营公司是为市民提供公共交通的公益性企业,一卡通公司是为公交、地铁提供刷卡服务的企业,市财政应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公交集团、地铁运营公司)向一卡通公司支付费用。该委已多次向市政府建议由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尽快研究核定一卡通结算手续费率标准,依此向一卡通公司支付结算手续费。
石向阳建议,有关部门应敦促城市交通运营部门偿还手续费,其他运营资金缺口予以一定的补贴。建立公交IC卡押金专用账户,在经过听证等程序后,委托金融公司对资金进行合理的运作,每年公布资金运作情况。此外,应成立由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合组成的监督小组,每年度听取相关情况的汇报。本报记者 汤旸
■ 调查
买卡容易退卡困难
近日,公益律师黄溢智和同事对北京公交一卡通退卡现状做过一个小调查。
市政公交一卡通官网显示,目前全市拥有一卡通充值网点613个,分布在地铁站、公交站、超市等处;退卡点仅59处,不到总网点的10%;如果卡内余额超过100元,还只能到西单民族文化宫处唯一网点办理退卡。不仅如此,调查发现退换坏卡还需要往返两次网点、排两次队,中间间隔7个工作日才能拿到卡内余额。
网上搜索“IC卡制作”,超百万购买量的一张卡的成本最低可降到2-4元,出厂价格7元左右,与“20元”有相当的差距。
但根据现行《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发行使用办法》第12条规定,如余额超过100元,办理退资时还必须出示当时的办卡凭证和充值发票,并按卡内余额的10%收取退资手续费。
《办法》还规定,当IC卡是由于人为损坏时,押金不能退。
黄溢智称,实际调查发现,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卡内信息无法读出的,押金都不退。只有当卡能正常使用时,退卡时才能退押金。本报记者 魏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