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今天是:2024/12/22 0:07:55
石敬会律师 联系电话:13381397845  在线咨询: 48948510
实用工具
业务范围
服务承诺
联系我们
 首页 >> 正文  

夫妻财产AA制 离异没有扶助义务

作者:无忧法律 ; 发布时间:2009/9/16 18:28:06 ; 来源:北京法律无忧服务网  点击:4736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和签署经济独立协议已成为现代婚姻财产形式的一个重要趋势。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在审结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就确认了夫妻双方签定的经济独立协议书。为此,法官提醒,在结婚前,除了需要看清对方的人品,还要看清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条款。

    王女士与张先生均系再婚,前年经过朋友介绍相识,去年9月登记结婚。结婚前,为避免双方婚后为经济问题打闹,俩人决定在今后的生活中实行夫妻财产AA制度,并郑重签订了经济独立协议书,约定双方自结婚后,经济各自独立。除丈夫张先生每月给付妻子王女士1000元家庭生活费外(包括烟、酒、吃饭、洗衣),其他各项费用双方自理。考虑到妻子王女士目前买断工龄没工作,丈夫张先生同意每月给付妻子500元生活费。

     婚后双方没有再生育子女,俩人也没有共同的爱好,丈夫张先生做生意亏了本儿,王女士很着急,从母亲家相继借了1.5 万元整。但没忘了让丈夫打下借条。后来,俩人感情破裂,丈夫不同意按约定的独立协议给付王女士生活费,并偿还借款,为此王女士将丈夫告到了法院,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经济独立协议办理财产纠纷。

    考虑到王女士和张先生的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对于双方签订的经济独立协议书,法院认为:双方认可婚姻存续期间,协议经济各自独立,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关于妻子王女士要求丈夫张先生偿还所欠的1.5万元欠款,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法院同时指出,原告王女士与张先生协议婚后经济各自独立,视为王女士能够独立生活,且被告张先生收入没有固定保障,因此对于王女士要求丈夫张先生离婚后给付生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未予支持。

 

  ·法律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关于审理若干新型毒品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六批指导性案例
·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关于适用〈
  ·财产分割
·关于离婚诉讼中涉城市房产疑难问题的调研报
·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是否征收契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婚前财产于婚后的增值部分,非财产所有人未
·律师析案:养老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夫妻共同
·北京离婚专业律师-离婚时直管公房和单位公
·公房婚前承租婚后购买是个人婚前财产吗
·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是否交税?
·按揭房及父母资助款是否属夫妻共有
·子女抚养 更多..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监护权如何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归谁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父母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包括
·如何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夫妻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孩子姓氏是否合法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变更情形
·离婚后子女探望权执行问题
·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原则
·赞助商链接
  友情链接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诉讼费计算器 北京法律咨询网 彼雪戈品牌策划 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北京慎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律师协会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服务承诺 - 律师团队 - 业务范围 - 友情链接 -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东里139号院2号院慎衡律师楼
联系人:石敬会律师 联系电话:13381397845
   
网站备案:京ICP备09092928号